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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更好的提高对店面员工的管理工作,增强员工对工作时间的意识,制定如下规定:
1工作时间的规定
1.1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月至少安排2天休息。
2考勤的时间单位
2.1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2“一个月”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最末日;
2.3除迟到、早退以“次”计算外,其余均以“小时”或“天”计算,8小时记为一天。
3考勤期度
3.1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
4请假手续
4.1员工请假应履行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请假条》,并由有审批权限部门的负责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电话形式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条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员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的,由执行经理审批,否则,视为旷工;员工请假超过5天以上的,由执行经理审批,否则,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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