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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门岗管理条例内容提要:
第一条 员工外出一律持出门证,出门证由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放行。
第二条 外出休假或外出办事的员工,一律走员工通道,将出门证交门卫备案。
第三条 外出人员所提的包裹、提兜等均需门卫检查,一经查出带有公司物品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因门卫检查不认真,造成公司损失的,将对门卫当班人员罚款200元。
第四条 对乘坐通勤车下班的员工,如有包裹、提兜者应在下班前2分钟进入门卫接受检查,违者罚款10元。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院内乘坐通勤车,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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