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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钥匙管理规定内容提要:
1. 酒店所有钥匙统一由保安部办理登记配给或更换手续,由各部门保管使用。
2. 保安部建立钥匙发放登记档案,将钥匙发出、更换日期、使用地点、数量、领取者姓名、所属部门及领取原因等,逐项进行登记,并由登记人、领取人同时签字。
3.领取钥匙由所需要部门填写钥匙领用单,经部门经理(副经理)签字后从保安部领取。
4. 钥匙丢失或被客人带走时,所需钥匙单位应填写配置钥匙单,经本部经理和保安部经理
批准后,到保安部领取钥匙毛坯,后到工程部找锁工配制,配好后使用部门将钥匙申领单上的项目填完整后退回保安部备查。
5.凡属保安部配发部配发的钥匙,如已磨损不能使用,或其他原因需报废必须由部门经理出具证明并将钥匙一并报总经理签字后交保安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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