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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勤管理考核办法内容简介:
一、目的:维护确保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程序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事业部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关规定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三、职责:各部门严格执行出勤管理考核办法,负责与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衔接(考勤记录次月5日前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
四、考勤办法:采取打卡考勤办法(或门卫登记考勤)
五、考勤时间规定: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作息时间以办公室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考勤内容:
1、迟到、早退:按规定上下班时间内未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违者处以30元/次罚款,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连续迟到、早退3次或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除按迟到早退处理外,另计旷工1天。
2、旷工:无故不到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满不到岗,调动不到岗视为旷工,旷工不足4小时(含4小时)按半天计算,5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1天计算,旷工后上班不足5天又旷工,其前后旷工时间连续计算,每旷工1天处以100元/天罚款。
3、全年累计迟到、早退相加达20次,取消年终奖,并按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关系,月连续旷工5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取消年终奖,并按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关系,
4、出差:员工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派出单》,经部门领导签字,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待返回后一个工作日补办手续,否则视为事假,正常出差期间发放全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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