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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程部奖惩条例内容提要:
为了加强本部门的管理工作,使本部工作纳入酒店管理的正轨,在遵守酒店《员工手册》条款的前提下,针对工程部的工作,特补充以下条例:
一、 轻微过失(5-10分/每次):
1、 做与当班无关的事情;
2、 当班时未将发生的问题或异常情况向主管上级汇报;
3、 外出办事不打招呼、有事不请假的在半天以内;
4、 被上司和其他部门投诉者,且情况属实的。
二、 一般过失(10-50分/每次):
1、 擅离职守、当班睡觉或工作怠慢、拖延时间的;
2、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与他人合作的;
3、 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隐患者;
4、 在同事之间挑拨离间;散布不团结言论、吵架、谩骂者;
5、 被其他部门严重投诉且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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