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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持证执法管理规定内容提要: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内容:
(一)常用法学:包括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等;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国家新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学习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二)集中学习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的10号,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的,另行安排时间。此外对执法大队每年进行一次封闭式的集中培训,时间定在年初;
(三)学习要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
(四)学习要做到:听报告、听讲座要有纪录;专题学习有交流;个人自学有笔记;阶段学习有小节;
(五)建立学习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确保学习到课率。如确有原因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六)局办公室定期对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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